多次试管流产后起分歧 妻子起诉离婚 生育权不可强迫

来源:中华国际 | 2026-04-09 00:00:00
多次试管流产后起分歧 妻子起诉离婚 生育权不可强迫 关键词: 2026-04-09 18:27:09  闽南网 近期,央视热播电视剧《家事法庭》中,当事人谎称自己“失去生育能力”争夺抚养权的剧情引发网友热议。在现实生活中,若男方无法正常生育,女方是否有义务配合试管辅助生育直至成功?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给出了明确答案。小丽与小军(均为化名)婚后两年未能生育,经医院诊断,系小军染色体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生育。随后,双方决定通过试管技术辅助生育,小丽先后多次接受促排、取卵、移植等治疗,好不容易成功受孕,却不幸流产。多次治疗给小丽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痛苦,她多次向小军表达不愿再继续接受试管辅助生育。但小军无法接受婚后无子的现实,坚持要求小丽继续治疗,双方因此产生激烈矛盾,生育理念的分歧让夫妻关系降至冰点。最终,小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庭审中,她明确表示不愿再接受试管辅助生育。而小军则不同意离婚,当庭仍劝说小丽继续接受治疗,称自己无法接受没有孩子的婚姻。同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生育后代是维系夫妻关系的重要因素,生育观念不同不仅会引发夫妻矛盾,还会对婚姻的稳定性和幸福感产生负面影响。生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,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道德的框架下,公民享有生育方式、生育数量和生育质量的选择权。夫妻双方虽均依法享有生育权,但一方生育权利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。生育权的行使需双方协商一致,女性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,也有不生育的自由。在行使生育权时,必须考虑女性的身体状况和意愿,法律明确保护女性的生育权,禁止任何强迫行为。结合本案,小军无法接受婚后无子,坚决要求小丽继续接受试管技术辅助孕育,而小丽已当庭明确拒绝继续生育。在此情况下,小军若强行要求小丽继续接受试管辅助生育,将侵害小丽的生育权。双方在生育问题上的分歧已无法调和,继续维系夫妻关系,既会侵害小丽的生育权,小军生儿育女的人生规划也可能落空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依法准予双方离婚。
携程、同程、去哪儿、飞猪、美团、智行火车票、
当地回应公交广告物化女性 已要求撤下并排查
61岁老太闪婚闪离30万彩礼判获10万 黄昏恋半年告终
严惩“机闹”等犯罪 两高发布司法解释 明确惩治范围与管辖原则
话费充值、扫码骑车、停车缴费……AI眼镜“办事
北京首批锂电池灭火系统在经开区投用,实现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自动灭火 精准探测快速灭火
男子开路虎加油500元逃单 警方通报 无牌车辆加速驶离
马刺擒独行侠文班40分对轰弗拉格33分 马刺大胜独行侠
华为大阔折设计图曝光 领先半年发布
叶一茜:我没有给05超女丢脸 半壁江山的骄傲